2018年5 月16日,鞍山味邦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根據污水處理站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鞍山味邦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坐落于鞍山市鐵東區舊堡路49號,公司污水處理站位于鞍山味邦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廠內。廠區污水處理站于2010年進行了第一次提標改造,設計處理能力為800m3/d;由于污水處理站設備嚴重老化,鞍山味邦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對污水處理系統進行了第二次升級改造,升級改造后污水設計處理能力為1000m3/d,本次改造在原有污水處理站基礎上進行,并在原有污水處理站內空地處新建部分處理單元。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鞍山味邦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委托安徽通濟環??萍加邢薰?/span>完成了《鞍山味邦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污水站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編制工作,2017年3月鞍山市鐵東區環境保護局以鞍東環審[2017]3號文的形式對該環評文件予以批復。項目于2018年2月建成竣工、試生產,項目從立項至調試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處罰記錄。
(三)投資情況
項目總投資700萬元人民幣,全部為環保投資。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的范圍只包括鞍山味邦肉類聯合加工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的構筑物、建筑物、設備設施及臭氣處理設施,其它不屬于本次驗收的范圍。
二、工程變動情況
本項目實際建設情況與環評及批復要求一致,無變更。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一)廢水
本項目總體為污水處理站的建設,處理對象為企業的生產及生活廢水。為防止在污水處理過程中可能對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對廢水處理站的各處理單元采取防滲措施,地面采取三合土鋪底,再在上層鋪10~375px的水泥進行硬化,防滲層滲透系數小于1×10-10cm/s;水處理設備和管道選擇防腐材質。
(二)廢氣
污水處理站運行過程中,由于微生物、原生動物、菌團等新陳代謝作用,產生一定量的惡臭污染物,會對周圍大氣環境產生一定影響。
對項目產生惡臭污染物的單元進行封閉,主要對緩沖池、調節池、氣浮池、缺氧池、污泥脫水間、污泥池、清水池等污水處理設施及構筑物進行封閉,各單元廢氣由集氣系統(風機風量總和不低于12500m3/h)收集至生物除臭設備處理后由15m高(內徑0.7m)的排氣筒排放。監測結果表明,除臭設備對硫化氫、氨的去除效率達70%以上;接觸氧化池區雖面積較大,但惡臭污染物產生濃度較低,采取日常噴灑除臭劑的方式(一周噴灑兩次)進行除臭管理,無組織排放的惡臭污染物濃度很低。
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排放的惡臭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不大。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是污水提升泵、污泥泵、污泥脫水機、泵房等。提升水泵、污泥泵均設置在地下,提升水泵均為潛水式水泵,由于其在水下運行,因此運行噪聲受構筑物及污水的阻隔,噪聲一般不會傳播至地上;污泥脫水機設置在地上設備間內,對設備安裝減震基礎、設備間在日常情況下房門關閉;其他泵安裝在泵房內,泵房采取基礎減震、設備間封閉等降噪措施。
通過采取上述措施及距離衰減后,項目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很小。
(四)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柵渣及污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柵渣經皮帶運輸機送到壓榨機擠壓脫水后運至城市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污水處理過程產生的污泥經脫水處理后統一收集外售給當地農戶,污泥運輸車輛采取密封、防水、防滲漏和防遺撒等措施。
項目產生的各項固體廢物得到有效處理,固體廢物對環境的影響不大。
四、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
1、廢氣
無組織排放
監測結果表明,該項目無組織排放的廢氣中氨的最大濃度值為0.12mg/m3,硫化氫最大濃度值為0.020mg/m3,達到了《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的要求;環境敏感點(居民去)氨的濃度最大值為0.03mg/m3,硫化氫的濃度最大值為0.013mg/m3,達到了《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一級標準的要求。
有組織排放
該項目有組織排放的廢氣收集至除臭設備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氨凈化效率為71.4%,硫化氫凈化效率為73.7%,氨的排放速率最大值為3.4×10-3kg/h,硫化氫的排放速率最大值為7.8×10-4kg/h,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二級標準的要求。
2、廢水
監測結果表明:污水處理站污水出口pH為7.18~7.41,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中的標準限值的要求。氨氮為5.08~5.80mg/L,凈化效率為86.2%;化學需氧量為127~154mg/L,凈化效率為85.8%;懸浮物為84~165mg/L,凈化效率為83.1%;動植物油為1.65~2.31mg/L,凈化效率為74.0%;五日生化需氧量為14~20mg/L,凈化效率為96.0%;達到了《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1627-2008)表2中的標準限值的要求。
3.項目邊界噪聲
監測結果表明:項目所在企業的廠界四周晝間噪聲在52.5~64.7dB(A)之間,夜間噪聲在41.8~53.2dB(A)之間,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標準規定的限值要求;環境敏感點(居民區)晝間噪聲在50.6~52.1dB(A)之間,夜間噪聲在42.2~42.7dB(A)之間,符合《聲環境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的要求。
4.固體廢物
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主要是生活垃圾、柵渣及污泥,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置;柵渣經皮帶運輸機送到壓榨機擠壓脫水后運至城市垃圾填埋場進行衛生填埋;污水處理產生的污泥經過脫水處理后統一收集外售給當地農戶。
固體廢棄物處置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單中的有關規定。
五、環評批復執行情況
通過現場調查,該項目落實了鞍山市鐵東區環保局批復意見的要求,見下表:


六、驗收結論
驗收組經現場檢查并審閱有關資料,認為該項目已落實“三同時”制度,符合環境保護驗收合格條件。
(1)“三同時”執行情況
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落實了環境影響評價要求的有關措施,做到了環保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2)驗收監測期間生產工況
驗收監測期間,工況符合大于75%的要求,無不良天氣等因素影響,驗收監測工作嚴格按有關規范進行,驗收監測結果能夠反映實際排污狀況。
(3)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情況
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的氨、硫化氫濃度及有組織排放的氨、硫化氫排放速率的均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的要求。
(4)廠界噪聲排放情況
項目所在企業廠界處晝間及夜間的噪聲排放值均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排放限值的要求;環境敏感點(居民區)晝間及夜間噪聲值符合《聲環境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1類標準的要求。
(5)廢水排放情況
項目排放的廢水中各主要污染物的濃度均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表4及《遼寧省污水綜合排放標準》(DB21/
1627-2008)表2中的標準限值的要求
(6)固體廢物排放情況
一般固廢處置情況符合相關規定。
(7)污染物總量排放情況
本項目污水中主要污染物實際排放總量為:COD:31.91t/a;氨氮:1.25t/a,滿足環評審批的總量控制指標(COD:68.88 t/a;氨氮:6.89 t/a)要求。
因此,驗收組同意項目通過環境保護驗收
七、要求和建議:
1、加強生產設施的日常維護、操作、維修管理,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建立環保設施運行檔案,環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上墻公示。
八、驗收人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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